调研中发现,地方干部对绿色发展理念知行不一现象突出,有的口头说绿色发展,行动仍是GDP至上。
从现代政府治理的角度考虑,最关键的配套应该是政府与社会共治,让地方政府更加自觉、自愿、主动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县环保局是否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必须结合现有派出机构的法律授权。
现在人财物都是由地方政府配给,环境监察不过是地方政府的一把剑,需要的时候就拿出来砍砍,不需要的时候就收在仓库里。据了解,重庆市早在10年前就将其环境监察总队升格为副厅级;2012年底,陕西省则成立了我国第一家专门的环境保护执法局,目的都是为了加强环境保护,严格环境执法。首先,在环保局或其他名称的环境保护综合监管部门之下,借鉴陕西等地经验,升格机构,成立副局级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执法监察总队,总队下设正处级内部机构,并由市政府制定专门的《环境执法监察办法》或《环境保护督察方案》,作为保证独立执法的法律依据。在现行政府层级组织架构中,县级环保局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手掌再大捂不住天,即使省级政府公共管理能力再高,也难以包揽省内所有的环境管理公共事务。
其实一些省市也一直在试图解决这一问题。通过这种方式倒逼企业再不敢违法排污。技术虽先进,但投资巨大。
土壤污染具有积累性、长期性和隐蔽性等特征。日本、美国、德国、加拿大等国的土壤污染主要是重金属污染。但是,在沈阳张士灌区微酸性草甸棕壤的污染农田,即便后来停止向灌区排放含镉污水,施行清水灌溉,仍然使土壤中镉溶出而被水稻吸收,造成水稻镉污染,给镉污染防治带来难度。我国的土壤污染防治任重道远。
因受到土壤类型,土壤自身性质,包括质地、酸碱度、有机质、氧化还原电位、微生物等影响,同时也受到外界因素,包括污染类型、地形、外来水质(酸碱度、污染物含量等)、气候、作物种类等影响,土壤污染就会有轻重缓急、作物生长好坏、作物对污染物吸收难易之区别。土壤污染主要集中在湖南、湖北、江西、广东、广西、贵州、四川等省及西北、东北一些地区,其分布南方大于北方,而且以重金属污染为主。
因此在土壤污染的治理上,应该根据土壤类型、污染物种类、土壤性质、污染程度、修复难易、治理成本等综合因素,因地制宜,采用化学、物理、生物等综合治理措施。所以中国土壤污染修复与治理,必须采用实用、经济、有效、方便群众参与的中国自己的修复和治理道路。一个无机的重金属污染区,一个有机的石油污水灌区,虽然污染性质不同,但都表现出土壤污染共同特征。上世纪70年代初,发达国家就开始针对污染土壤防治进行立法,治立足于防。
上世纪90年代中和本世纪初,中科院沈阳应用生态所在沈抚灌区开展了石油污染土壤的修复和治理研究,以化学、物理、生物等联合技术,固定化微生物降解石油和多环芳烃取得良好效果。且中国目前还属于发展中国家,经济还不富裕。自上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中,中科院沈阳应用生态所的科研人员,在张士镉污染区采取了控制镉污染源污水排放和灌渠沿岸化工厂含酸废水排放的措施。(作者单位:中科院沈阳应用生态所)。
这些成果先后获得了中科院科技进步奖。现在国际上也力主采用综合治理和综合利用方法。
当前,鉴于国内城市建设和城市居民对林木、苗木、花卉的大量需求,将污染土地改为林木、苗木、花卉基地,不失为一种改造、净化污染土壤的良策之一。土壤是一个复杂的有机体。
与当地农民一起采用化学方法进行防治水稻镉污染试验,降低水稻对土壤中镉的吸收。中科院沈阳应用生态所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的调查研究中发现,经过十几年的灌溉,灌区稻田中土壤矿物油和致癌物苯并(a)芘大大超过对照区。同样在上世纪60年代初,沈阳抚顺的沈抚灌区10多万亩稻田,利用抚顺石化系统排放的石油污水灌溉,省水省肥提高了产量。1975年在沈阳市政府统一组织下,中国科学院林业土壤研究所(中科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前身)与沈阳卫生等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监测发现了我国第一个镉污染区。10多年时间污水灌溉带来重金属在土壤的积累,10多年食用污灌含镉大米而造成当地人群健康的异常,说明重金属在土壤中逐渐积累和对人体的慢性伤害。但对重金属污染和石油污染土壤的治理经验值得借鉴。
上世纪80年代末和本世纪初,张士镉污染区和沈抚污灌区先后开发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及新城区,我们的试验也告一段落。而且污染区每年有200万公斤水稻镉超标而不能食用。
日本、美国主要采取土壤蒸发提取、异位固化、离场焚烧等方法。这一系列治理措施,为我国首个镉污染区的修复与治理取得了宝贵经验。
虽然籽实中的苯并(a)芘含量与清灌区无差别,但灌区上游地下水中矿物油和苯并(a)芘大大超过清灌区,人群癌症发病率也远超过清灌区。与国外土壤污染治理相比,中国土壤污染面积大,分布广,有机无机污染种类多,污染重。
重污染稻田改作苗圃,栽种林木净化土壤等等。在污染土壤种植能源高梁制取酒精同样在上世纪60年代初,沈阳抚顺的沈抚灌区10多万亩稻田,利用抚顺石化系统排放的石油污水灌溉,省水省肥提高了产量。当前,鉴于国内城市建设和城市居民对林木、苗木、花卉的大量需求,将污染土地改为林木、苗木、花卉基地,不失为一种改造、净化污染土壤的良策之一。
对污染土地的利用,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工则工,宜城建则城建,并非哪一种治理方法或哪一种用地方式是唯一的方法。而且污染区每年有200万公斤水稻镉超标而不能食用。
与当地农民一起采用化学方法进行防治水稻镉污染试验,降低水稻对土壤中镉的吸收。日本、美国、德国、加拿大等国的土壤污染主要是重金属污染。
1975年在沈阳市政府统一组织下,中国科学院林业土壤研究所(中科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前身)与沈阳卫生等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监测发现了我国第一个镉污染区。这一系列治理措施,为我国首个镉污染区的修复与治理取得了宝贵经验。
虽然籽实中的苯并(a)芘含量与清灌区无差别,但灌区上游地下水中矿物油和苯并(a)芘大大超过清灌区,人群癌症发病率也远超过清灌区。1962年,沈阳张士灌区4.2万亩稻田,开始利用沈阳冶炼厂排放的污水和灌渠沿岸的生活污水进行灌溉。技术虽先进,但投资巨大。土壤污染主要集中在湖南、湖北、江西、广东、广西、贵州、四川等省及西北、东北一些地区,其分布南方大于北方,而且以重金属污染为主。
土壤是一个复杂的有机体。上世纪90年代中和本世纪初,中科院沈阳应用生态所在沈抚灌区开展了石油污染土壤的修复和治理研究,以化学、物理、生物等联合技术,固定化微生物降解石油和多环芳烃取得良好效果。
但对重金属污染和石油污染土壤的治理经验值得借鉴。自上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中,中科院沈阳应用生态所的科研人员,在张士镉污染区采取了控制镉污染源污水排放和灌渠沿岸化工厂含酸废水排放的措施。
10多年时间污水灌溉带来重金属在土壤的积累,10多年食用污灌含镉大米而造成当地人群健康的异常,说明重金属在土壤中逐渐积累和对人体的慢性伤害。现在国际上也力主采用综合治理和综合利用方法。